[补贴标准]
每10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2020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新招用湖北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应用条件]
1.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2020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招聘湖北工人;
3.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