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条件和材料
[应用条件]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年以上,主营家政服务的企业。
2.有相对独立、固定的营业场所,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3.在职家政服务人员50余人,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两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8人以上。
4.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服务满意度高。
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6.近2年内企业无失信记录,无违法行为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申请材料]
1.营业场所产权或租赁材料;
2.营业收入材料;
3.与员工基本身份相关的材料;
4.劳动合同;
5.内部管理制度。
[待核实信息]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机构):
1.公司注册信息;
2.社保缴纳记录;
3.不诚信和违法记录。
[待现场核实的信息]
1、营业场所;
2.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