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小学入学政策

骑士总冠军2022-08-14  5

西安未央区幼升小入学指南(公办+民办)

公立学校的入学率

(一)招生目标

小学:未央区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外地户籍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二)学区划分

按照“划片入学、就近入学、学区相对稳定”的总体目标,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无盲区、相邻学校无缝衔接。

根据转让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不变。

5月21日,未央区人民政府网站、未央区教育局微信官方账号公布了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三)信息审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前需接受信息审核。复习顺序和招生无关。请在错误的时间去,以免聚集。

1.审计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新生入学信息考试时间为6月10日9: 00至6月24日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登录未央区政府网、Xi教育局门户网站、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Xi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审核报名表》。

2。验证数据

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资料进行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Xi 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注册通知书及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如果确定要上公立学校,就不再网上报名了。

时间安排:本区户籍,6月10日9:00-6月17日17:00;非本地户籍,6月18日9:00至6月24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1)本区户籍一致

小学:户籍与辖区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小学核实信息并领取登记表。

(2)本区整体户籍

①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小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应到本人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表。

②拆迁户

因城市改造拆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原学区学校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住地对口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已迁入安置点的,到安置点相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登记表。

③集体户籍

户籍随父母在未央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户口簿、《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登记表。

(3)非本地户籍类别

①符合我市义务教育政策规定入学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到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办学校领取《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办学校领取登记表。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但在未央区取得居住证,在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登记,并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证明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具有Xi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跨区务工人员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

③廉租房(合同期内)和公租房(合同期内)的适龄子女。家长持廉租住房协议、公共租赁住房协议、户口本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核实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信息,领取登记表。

④居住在未央区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xi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适龄子女。父母户口簿、《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登记表。

(4)非正常户籍

全家的户口本,应该是父母和子女在同一个户籍,实际居住在父母房产的户籍证明。子女户籍与户主或业主为非直系亲属或子女户籍分开的;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不存在的地址;适龄儿童户口在虚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非正常户籍。

非正常户籍到实际居住地属于公办学校信息考点核查数据,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登记人数

招生时,按照“提前摸清情况、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的原则,先招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招收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无法容纳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进行登记并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在全区统筹安排。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办学的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财团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用或空报名跨校学习。团体和联合体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跨校流动。

1.住户一致。同一户口的未央区适龄儿童少年,经数据审核通过后,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如果学位有限,就按户籍顺序录取。

初中招生计划大于等于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毕业小学直接与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少于本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优先录取本学区同户学生。同一户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按户籍顺序录取。办理学区内初中学籍的返乡学生,具有学区内空以上学位的直接录取,不具有空以上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学校。

2.整体规划。同户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入学后,根据户籍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依次统筹安排本地区户籍人户分离、本地区拆迁户、政策准入学生、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廉租房和公租房居民适龄子女、孤儿适龄子女、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私立学校的招生情况

根据《Xi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一)招生目标

资料审核通过后,会拿到登记表,愿意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1.民办小学招生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金源小学、陕西师范大学凤凰小学、xi市未央区华苑郡城小学属于开发商管理的小区建设学校。根据《联合办学协议》,优先保障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名单。如果业主子女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确保业主子女向社会公示剩余招生计划数,在未央区招生。

未央育星外国语小学,安未央区新华小学,安未央区精英小学面向未央区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晋源中学、陕西师范大学凤凰初级中学属于开发商自己管理的小区配套学校。根据《联合办学协议》,需首先保证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名单。在业主子女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保证业主子女直上后向社会公示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超招生范围招生。

(三)公布该计划

根据国家班额标准、学校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核定招生计划。6月9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局微信官方账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在线登记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在6月11日8: 00至6月25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及家长根据报名表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写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每个学生选择报读私立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短信反馈学生家长的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录取

1.通过业主资格审查并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入学。

2.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计算机随机录取系统,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于6月27日上午9: 00组织实施未央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电脑随机记录工作全过程,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CPPCC委员、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到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短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计算机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3.私立学校的补充招生。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充招生,补充招生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充招生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还是全市范围。民办学校的补充招生由所在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学校的补充招生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用自己的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将于6月30日14:00公布补充报名人数。招生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将现场组织实施计算机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学生。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会当场上传到招生平台,招生平台会通过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短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充招生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招生计划中予以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而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充招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应学区的公办学校就读。没有空学位的,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特殊群体的儿童上学

(1)随迁流动工人的子女上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当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行基于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流出情况表》(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在居住证所属的公办学校进行审核登记。学校学位有限的,报区教育局审核,统筹安排招生。

(二)政策规定录取学生入学。学生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所居住的公办学校进行考试和报名。学校学位有限的,报区教育局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三)接纳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实行“一人一案”,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就读普通中小学的,要依法保障就近随班就读的便利,推进融合教育;在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殊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应当安置在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又不能上学的,安排就近学校送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接受特殊照顾者的子女。烈士子女、合格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残疾公安干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应当给予优待。

(5)其他组的录取。一、入驻集体户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按学位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xi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适龄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入学。三、廉租房、公租房的适龄子女(合同期内)。根据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第四,确保孤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和留守儿童上学。根据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新定居人口的学龄儿童和非中国籍学生。继续按照《Xi 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和《Xi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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