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档案证明出具指南(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1。备案证明
(1)雇主的备案证明
(一)用人单位经理持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和用人单位介绍信向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省级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发给备案证明。
(2)人才个人档案证书
(一)个人人才凭有效身份证件向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省级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发给备案证明。
2。经验证明
(1)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出具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实际经历资料(个人基本信息、学籍、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的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1)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部门提出申请;
(2)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接送、拥抱、收养等。依法)描述的文件供申请人复制。
人事档案中的亲属关系由个人填写,以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仅作为参考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电话[/S2 :83238926,8323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