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持境外驾驶证换证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外国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工作人员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2.报考驾驶A1、A2、B1、B2车型的,除考科目一外,还要考科目三;
3.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应当在居留证件签发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证件但持有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应当在出具居留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管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人员,应当在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所在地的车管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内地居民、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居民,应当向居住地和暂住地车管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4.必须由司机自己处理;
5.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签发的非临时机动车驾驶证。
6.申请人应在签发预约考试凭证后三年内完成各科考试;
二。处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境外正式驾照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中文表述的,应当提供译文。
4.四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5.县级以上或者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省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证明。
6.复员、退伍或者转业的,应当提交复员、退伍或者转业证明。
三。处理流程
1.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2.车管所预约,参加科目一、三考试(合格后);(报考A1、A2、B1、B2驾驶车型的,除考科目一外,还要考科目三)
3.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和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并进行宣誓。
4.车管所收到驾照。
四。办理时限和费用
证书将在一个工作日签发,无需考试。考试合格后,在宣誓仪式当天颁发证书。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FG价格[2004]2831号)。
五.处理地点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沙塘盘至机场2公里)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13: 30-17: 00,周五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