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申请退役军人优待证需要什么材料
晋源区办理退伍军人优待证需要哪些材料?
1。退伍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白底(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尺寸为20k-50k);
(4)复员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转业证、退伍证、部队退伍证、复员证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白底(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尺寸为20k-50k);
(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5)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3。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等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和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理由、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并由委托人签字和按手印。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留存,照片上传至系统。
4。监护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等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已建档的优惠卡申请人,如有信息错误或材料不全,应根据建档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