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
呼和浩特市养老条件
参加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各县区试点启动之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无需缴费。因个人原因,按规定在申请待遇的次月发放养老金。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的,直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不满15年的,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次月开始发放养老金。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1)被保险人应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对于16-59周岁的缴费人员,可按较高缴费档次在前一缴费年度补缴费用;已享受待遇的,追加缴费最高不超过10.5万元(最高缴费档次为7000元× 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