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边还房贷一边租房可以同时申请租房和房贷专项扣除吗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
1.纳税人在其主要工作城市不拥有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赁费用,可按上述标准扣除。
2.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工作的城市拥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工作城市拥有自有住房。
3.纳税人有就业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纳税人就业所在地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全部行政区域。
4.纳税人无就业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税务机关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城市。
5.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有一方扣除住房租赁费用。
6.房屋租赁费用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办人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