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路桥费停收后怎么退费
退款对象
已缴纳南宁市贷款路桥机动车2020年度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由收费机构按流程予以退还,一次性退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贷款路桥机动车年度通行费。
退款所需材料
(1)预约现金退款。
1.购买2020路桥年费发票原件及标签(如发票遗失,需写情况说明,按指纹签字,注明电话);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非所有人本人办理的,应提供所有人和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所有人签名和电话);
3.车主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转公共的退款
1.购买2020年度路桥费发票及标签原件(如发票或标签遗失,需出具遗失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车辆明细清单;
3.代理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退款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5-8号(康城江南机动车检测站内)。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南宁至吴圩机场高速那洪收费站办公区内。
3.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
4.业务咨询电话:
① 0771-4815843,0771-4898678 (09: 00至18: 00)
②0771-3810020(18:00至次日9: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