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路桥费


南宁路桥费停收后怎么退费

退款对象

已缴纳南宁市贷款路桥机动车2020年度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由收费机构按流程予以退还,一次性退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贷款路桥机动车年度通行费。

退款所需材料

(1)预约现金退款。

1.购买2020路桥年费发票原件及标签(如发票遗失,需写情况说明,按指纹签字,注明电话);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非所有人本人办理的,应提供所有人和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所有人签名和电话);

3.车主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转公共的退款

1.购买2020年度路桥费发票及标签原件(如发票或标签遗失,需出具遗失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车辆明细清单;

3.代理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退款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5-8号(康城江南机动车检测站内)。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南宁至吴圩机场高速那洪收费站办公区内。

3.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

4.业务咨询电话:

① 0771-4815843,0771-4898678 (09: 00至18: 00)

②0771-3810020(18:00至次日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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