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公平原则2022-08-14  8

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缴费方式+缴费税率)

付款方式

1.公司预扣。

2.个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支付税率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快速扣款(人民币):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人民币):21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税率:20%;快速扣款(人民币):141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税率:25%;快速扣款(人民币):266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万元至5.5万元:

税率:30%;快速扣款(人民币):441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万元至8万元:

税率:35%;快速扣款(人民币):716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万元;

税率:45%;速算扣除(人民币):15160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等形式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所得,来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个人承包、租赁、分包、转租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中奖、中奖、中奖彩票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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