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缴费时间(省一体化平台)
[适用范围: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一、养老、失业、工商保险缴纳时间:
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末。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次月1日起依法收取滞纳金。
二。医疗和生育保险缴纳时间:
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每月缴费时间仍为11日-22日17:00前(如遇节假日调整,以医保、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三。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登记。以及申请方案的审核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缴费切换到税务系统进行征收。
缴费单位完成参保登记,申请方案通过后,在税务部门窗口完成缴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
每月21-26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灵活就业人员请于每月25日24:00前将保费全额存入签约扣款银行账户。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间内,可在经办行柜台或网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