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
一、处理条件
职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无产权,在本市租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搬运要求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2.身份证;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三。处理方法
如果可以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职工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申请私租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由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款额度
未婚职工按年提取额不超过14400元计算,已婚职工年提取总额不超过28800元。提取资金,转到员工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上。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需要核实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每年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为12个月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