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失业保险怎么办理领取手续?
如何办理领取待遇的手续?
《失业保险基金申领和支付办法》规定如下:
失业前,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规定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证明、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申请失业保险时,应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二)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
(四)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当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他/她应当每月从该机构领取。同时,应向中介机构如实说明求职、职业指导和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