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休职工如何用app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
2.在首页点击“公积金”进入。
3.点击“江苏省公积金提取”
4.点击“进入应用程序”
5.点击“确定”进入。
6.点击“撤销账户”
7.选择提取“退休,退休”的原因,填写手机号码。
8.上传以下数据图像并提交给中心审批:
退休后提取省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