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大中型客货驾驶人审验指南
一、处理材料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接受教育证明;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申报表;
5.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三。处理流程
1.去车管所的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2.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然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领取认证。
四。办理时限和费用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无
五.处理地点
叠彩交警大队
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3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时至18时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路交警大队
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政通路6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时至18时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七星交警大队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8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时至18时
六。其他解释
1.必须由司机自己处理;
2.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当地车管部门进行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的考核;
3.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以外的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当地车管部门审验;
4.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的驾驶人,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参加至少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意外个案的警诫教育;
5.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营运地车管所登记满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检验;
6.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需要查验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