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的验证有什么规定?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核验分两种情况:一是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核验。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则免除该记分周期的认证。检查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状况,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二是驾驶证异地转让或者有效期届满时,应当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检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不按规定参加检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需求,可以主动申请减免其微型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审验而受到处罚。
2。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的验证有什么规定?
答:小型汽车、摩托车等的驾驶员有两种情况。被核查:一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且其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核查;二是驾驶证异地转让或者有效期届满时,应当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核。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不按规定参加检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驱动验证的内容有哪些?
答:公安交管部门在记满12分后,将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身体状况、违法记分、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核实。有违法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应当参加至少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
4。如果驾驶证在过户换证时已经验证过,那么在记分周期结束后还需要再次验证吗?
答:驾驶员在办理续保时,应按规定参加考试。转让后,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产生新的记分,其他车型驾驶人承担同等以上死亡事故责任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再次参加审验。转入换证认证时已经参加学习教育的,重新认证时不需要参加学习教育。
5。139号令实施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分数是否作为参加检验的依据?
答:根据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的违法行为和记分将不作为参加核查的依据。以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和记分作为参加核查的依据。
6。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参加检验时是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自主申报身体状况,就可以不用去医院体检了。但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并转入换证业务时,还需提交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7。哪些驾照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驾驶员办理下列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一是首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办理境外驾驶证迁移业务。三、因身体状况变化主动申请降级、换发驾驶证。(四)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每年提交一次身体状况证明;持有准驾车型残疾人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应当每三年提交身体状况证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提交省卫生厅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8。持有海外、军队或武警驾驶证换发的是否纳入实习管理?
答: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的,纳入实习期管理。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驾驶人,因已有驾驶经历,换发驾驶证后不纳入实习管理。
9。实习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答:严格管理驾驶证实习期,有助于新驾驶员培养文明礼貌、安全守法的驾驶意识和习惯。为加强新驾驶人管理,139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管理制度:一是将大型客车、中型客车、拖拉机等新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纳入实习管理。二是要求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由持有相应以上型号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第三,实习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的,取消实习期模特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实习期结束后,应当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5.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内违法记录6分以上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实习期内,记满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取消准驾车型资格。需要提醒的是,实习期内,司机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识。
10。实习管理新规如何实施?
答:根据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申请或者取得驾驶证的人员,才执行139号令关于实习期的规定。之前已取得驾驶证,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十一。实习期内陪同人员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应持有什么样的驾驶证?
答: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三年以上相应或者更高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陪同人员的驾驶证类型可根据下表确定:
12。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延长?
答:2013年1月1日后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内取得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实习期内,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需要按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陪同;二是再次被记6分以上就要被取消准驾车型;第三,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降级;第四,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教育考试。
十三。驾照因涉毒被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答: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二是正在实施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未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
14。大中型客货车司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对一次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未参加审验的,其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取消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S2/】15.139号令规定的驾照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答: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退化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满足降级条件,每次只会取消准驾车型中排名最高的车型。比如司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会注销A1。
16。大中型客货车逐步减少准驾车型有什么规定?
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人员,按照规定需要降级的,按照下表降级:
降级前准驾车型降级后准驾车型A1A3、B1、B2A1、A2A2、A3A2B1、B2A2、A3A3、B1、B2A3C1A3、B1B1A3、B2B2A3、B1、B2B1、B2B1C1、MB1、B2B2B2C1、M17.139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依据?
答: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139号令实施前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依据。仅将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检查记录作为降级依据。
18.实习期间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如何处理?
答:实习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取消准驾车型资格。但被取消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符合降级规定的,按照规定降低最高准驾车型。
19。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为什么要备案,怎么备案?
回答:如实报告信息是驾驶员的法定义务。公安机关只有准确掌握驾驶员的信息,才能对驾驶员实施有针对性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驾驶员信息变更的报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驾驶员信息的变化都设置了严格的报告制度。比如香港规定司机信息变更必须在72小时内申报,否则罚款2000港元。在英国司机地址变更后,如果没有及时通知司机,将被罚款1000英镑。因此,为保证驾驶人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规定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变更,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所在业务单位信息等。,应在信息变更后30天内向驾照发放地车管所备案。需要提醒的是,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向驾驶人发送逾期续保、逾期体检、交通安全提示等通知信息。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请驾驶人及时向车管所备案自己通讯信息的变更,以便更好地接收公安交管部门发送的提示信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老年人驾驶机动车有什么要求?
答:60岁以上的人不得驾驶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上述车型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发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车辆。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业务,换发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提交县级或者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1。驾驶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能否继续驾驶机动车?
答:驾驶人因疾病等原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但符合准驾车型其他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状况(如影响身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但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依据有关规定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十二。驾驶证被扣留、扣押、暂扣时,可以申请换证吗?
答:驾驶证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扣押或者暂扣,表明驾驶人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事故逃逸等。).这样的违法行为都是严重的。139号令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扣押、暂扣期间,不得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扣押或者暂扣期间,采取隐瞒或者欺骗手段换发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有关规定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