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率
职工(灵活)住院报销比例为:报销比例公示为: (甲类100%+乙类90%(退休92%)-起付线)*对应段比例=整体核定上报。
起付线:省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1000元;区医院700元;在职职工比例:省级医院85%;88%在市级医院;91%在地区医院;退休职工比例:省属医院87%;90%的市级医院;地区医院93%。
基本医疗统筹段20万,超统筹段无起付线,最高额度50万;1-30000(总费用-自理费用-自付费用)*超计划期的75%;30,000-500,000(总费用-自理费用-自付费用)*超过总体规划期的85%。
工伤报销比例
工伤待遇,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支付标准。
异地紧急补偿比率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
支付医疗保险的人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已取得统筹地区居住证的常住居民、在内地(大陆)居住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失业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以及居住在本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失业外国人。
吉林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成人36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人员220元;长期保险试点地区长春、吉林、通化、松原、梅河口的居民,视同同步参加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每人缴纳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