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供暖停供可以再开吗
是的。
分户用户已恢复用热的,用户应在当年10月25日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产权证明;
未分户的用户,需在当年9月25日前携带暂停用热协议到供热单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产权证明。
错过了处理回收热的时间怎么办?
根据大连市供热办的回复:《大连市供热用户停暖与复暖管理办法》(大建委〔2016〕256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未分户的用户需在当年9月25日前持停暖协议到供热单位办理停暖与复暖手续。之所以规定这个时间,主要是考虑到9月下旬供热单位已经通水试压,管网有水,不能再进行分户系统施工。否则整个机组要排干才能工作,然后再放水。所以恢复时间定在9月25日,停工时间定在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