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社保补缴流程

紫轩2022-08-14  6

广州市社保补缴指南

公司还钱

[处理条件]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费,主动申请为应当参保的职工未参保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逾期付款时间范围]

1.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主动申请为未参保工时应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包括全额缴纳、漏缴险种、补缴差额、单位法定代表人缴纳、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用人单位缴纳、退休前已在国外定居的人员缴纳、法院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缴纳。

2.用人单位首次增员申请缴纳12个月内社会保险费的,可通过网报系统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员业务,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该业务参照“用人单位增加”业务办理。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自有期间缴纳现有雇工的缴费记录,或者与雇工共同申请缴纳同期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单)。

[处理材料]

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费缴纳申请表;

2、交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审计整改意见书或相应文件,证明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4.工资银行或工资单的原始会计凭证;

5.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有条件提交材料

1.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有效身份证明;

2.工商登记相关信息;

3.支付人员出境定居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

4.养老金支付历史明细表或医疗汇总表;

5.法人变更登记信息表;

6.缴纳社会保险费收款单。

上述材料的提交条件为:

1.工商登记相关材料提交条件:补缴款项早于税务登记时间时应提供。

2.港澳台人员、华侨有效身份证明提交条件:港澳台人员、华侨需提供,无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缴纳出境定居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条件:社保法实施后(2011年7月1日,含),退休前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未参保期间的补缴情况。

4.提交《社会保险费缴纳征缴单》的条件如下:用人单位未按职工户籍申报失业保险,造成失业保险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凭人社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征缴单》向其税务部门进行缴纳。

5.法人变更登记信息表提交条件: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6.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审计整改意见或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补缴漏缴保险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件,也不需要提供代发工资银行或代发工资的原始记账凭证;如需补缴2009年10月1日前的漏保,需提供养老金缴纳历史明细或就医情况汇总。

7.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审计整改意见或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件,证明补差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8.个体工商户雇主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原始记账凭证。

9.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审计整改意见或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件,证明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处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综合查询-税务地图)

个人补充付款

(一)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缓缴人员:参保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期间,被保险人应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二)养老保险

处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缓缴。

具体情况如下:

1.的实施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要求的,不得申请享受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要求。......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关于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缴费规定的补充通知》(任玥社函〔2012〕1579号)规定:1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9〕66号),确定广东省为待遇领取地的参保人, 且户籍在本省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以下简称96号)第三条第(四)项。 户籍在外省的在上次参保地按规定继续缴费;继续支付的地点一旦确定,就不会改变。二、月缴费标准按96号文规定执行,即“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费率继续缴费”。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2016〕4号)规定:1 .未领取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本省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城市流动就业,且在上次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以在上次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缴费基数和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当地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和经济承受能力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5.《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可以延长至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满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满十五年。

6.《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外籍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时间可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根据《实施

加工材料:

上述材料的提交条件为:

社保费信息采集综合业务申请表提交条件:需要发放时需要提供单位的社保号。

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交条件: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无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我的页面))和个人养老缴费历史明细。

《港澳台居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期缴纳申请表》提交条件:港澳台人员需提供。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提交条件:已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被保险人,需要提供。

处理地点:

(综合查询-税务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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