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师资格证一年可认两次
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至6日系统维护及报名暂停)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8月23日至9月6日
免试认证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5月18日。
延伸阅读: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申请我省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程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发〔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发〔2010〕14号)、《教育部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教师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字〔2010〕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以申请认定与其学业相一致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毕业”“毕业”不符合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B级或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 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表演等专业教师。应该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提倡使用普通话,不要求普通话证书。
5.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师范生和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科、板块应与考试合格证书标注的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直接申请认定其所学专业和所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高校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学板块和教学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