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险登记
处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登记。
符合参保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分配社会保障号;
或者已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且税务登记状态正常的用人单位申请恢复社保缴费登记。
用人单位需要在缴费登记的同时对单位缴费进行审核。
加工材料:
用人单位单位证照原件(纯社保户需提供,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提供)
重要提示:缴费人在办理社保费时填写的表格、单据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单据应由本人签字,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付款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登记单位缴费。
处理时间限制:
税务机关收到资料后,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并立即进行结算;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充信息或拒绝理由。
处理时间:
当地税务机关的处理时间
处理地点:
所有办税服务厅同城运行(综合查询-税务地图)
联系方式:
020-12366
个人保险登记
处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或因符合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和参保审批。
加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3.不自行办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5.委托缴税(费)协议原件(批量扣款)
重要提示:缴费人在办理社保费时填写的表格、单据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单据应由本人签字,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付款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材料下载:
GDFJ003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
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简单登记核实个人社保→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申请人签字确认。
2.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抵扣协议→税务机关受理并在委托纳税(费)协议上盖章→灵活就业人员与银行签订协议→灵活就业人员向税务机关提交其中一份协议。
处理时间限制:
税务机关收到资料后,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并立即进行结算;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充信息或拒绝理由。
处理时间:
当地税务机关的处理时间
处理地点:
所有办税服务厅同城运行(综合查询-税务地图)
联系方式:
020-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