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系统独立哪些业务要到窗口办
问: 医保系统独立后,哪些业务需要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
答:需要在医保经办窗口申报的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员工医疗保险退休福利的批准
企业办理退休医疗保险待遇审批时,单位应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审批表》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行业统筹单位省直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人员需提供苏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和人社部门确认的享受养老待遇月退休审批表。
2。医疗保险关系的终止和解除(死亡、离职、结算等。)
死亡办理材料:承诺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填写个人承诺书。
离境办理材料: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户籍注销证明等。
填表:《苏州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终止申请表》
3。人员还款业务
业务范围:除人社部门参保登记模块直接生成的补缴记录外,其他类型的补缴需要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填表:《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4。人事合并业务
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
5。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材料:人社部门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材料。
填表: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花名册
6。人类社会的回归事务
经营范围:保险、停保、退休等业务。由人社系统操作的人员,必须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