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扩产或转产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策略内容: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发布《》第七条【应急保障】:
疫情期间购置设备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力,或改用应急防控物资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适用对象:
疫情期间购置设备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力,或转换应急防控物资(消毒用品、药品、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手术衣、护目镜)的企业。
申请流程:
(1)企业提交补贴申请表、新增安装使用设备扩产或转产明细清单、采购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付款凭证、发票、产品合格证明)等申请材料,邮件主题以《疫情防控应急支援物资生产奖励申请书+企业全称》命名。
(2)补贴企业名单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信息部,电话:38623113,邮箱:th_gxk@163.com
材料下载:
疫情防控重要物资扩产或转产企业奖励申请表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享受该政策支持的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及区内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