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疫情期间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费
广州疫情期间企业间不动产过户登记免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争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免收企业间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费。
2020年3月4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程序返还申请人。
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显著位置公示调整后的不动产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广州免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更正登记;
2.申请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权利登记;
3.申请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并办理相关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权利登记;
4.申请注册车库、停车位、储藏室等。与房屋配套的,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单独核发权属证书的除外);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预告登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的不动产和土地,免交不动产登记费;属于首次登记的社会投资简单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登记;企业间转移登记(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