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对稳定经营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

种子文件2022-08-14  3

广州越秀区对稳定经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奖励标准:

对2019年批发销售额超过10亿元、零售额超过3亿元、住宿餐饮营业额超过1亿元、其他营利性服务收入超过5亿元,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请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越秀区,统计与税务关系为;

2.批发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3.零售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4.住宿餐饮企业2019年营业额突破1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5.其他营利性服务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6.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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