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长春市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六类:
1、下岗职工
2.低收入家庭
3.残疾人
4.零就业家庭成员
5.居住在城镇的老年失业者
6.无地农民
以上六类人群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安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申请人绑定社保账户的吉林银行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社保缴纳账户的缴费账单或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省内外人士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