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企业稳定经营支持奖励申报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奖励标准:
2019年,批发销售额超过10亿元,零售额超过3亿元,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超过1亿元,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超过5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
适用对象:
1.企业注册地在越秀区,统计与税务关系为;
2.批发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3.零售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4.住宿餐饮企业2019年营业额突破1亿元,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5.其他营利性服务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6.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企业。
申请时间:
2020年7月15日前
申请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如实填写《越秀区稳定经营扶持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申请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越秀区稳定经营扶持奖励申请表》报送区商务局。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越秀区稳定经营支持奖励申请表》,经区商务局初审后提交纸质材料。电子邮件:yxqzxk@126.com
2.区商务局于2020年8月10日前核实符合条件的扶持企业名单,并在越秀区政府网站公示10天。
3.区商务局于2020年8月30日前通知企业领取奖励。
办理地址(提交材料的地点):
烈士中路83号凯成华庭商务中心609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3763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