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策略内容:
越秀区第一条【应急保障】:
对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体温计、病毒检测用品、消毒用品、药品、急需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用品的企业进行奖励。按企业新购设备总额给予50%补贴,最高30万元。
适用对象:
生产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红外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毒用品、药品、急需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用品的企业。
奖励标准:
对购置设备生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的企业,按照1月23日广东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给予新安装设备投资的50%一次性事后补助,直至疫情结束,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企业。
3.申报单位需在“粤奇康”完成复工登记,依法依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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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应急支援项目申请表;
2、应急保障设备采购计划表;
3.项目申请材料承诺书;
4.资质证书和设备采购证明材料。
材料下载:
点击下载(见文件附件1和附件2)
申请时间:
本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2020年2月13日)起,至疫情结束后10个工作日结束。
请各项目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请材料打印成册,然后一式两份提交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附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的受理。
相关企业自疫情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审核。
2。申请材料的审核。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需要退回修改或补充项目材料的企业,最迟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或补充工作,并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方式:37623597
电子邮件:6278049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