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
商转公贷款有什么要求?
(1)转贷款人及其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
(2)转贷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权受委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转贷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无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
(6)原商业贷款已正常偿还12个月及以上,并提供发放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及贷款余额证明;
(7)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产权清晰;
(8)转贷款人及配偶同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人可以将贷款担保转让给公众;
(9)转贷款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存量房房屋评估报告;
(十)同意用原商品房抵押担保;
(11)存量房经销商公贷住房的房龄(以竣工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30年(含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