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流程是什么?
每年6月底前,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满36个月的学费补偿对象(7-12月到期者,次年申请)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资金分配。
1。凭资格申请表注册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 . jse . edu . cn/pros/identity/indexxxfbc . action),填写并打印《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发放申请表》[
2.携带以下材料到就业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学费补偿资金拨付手续(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1)《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工资银行账户缴费记录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原件(连续就业36个月期间);
(5)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6)本人用于接收学费补偿资金的工行借记卡复印件;
(7)就业单位变更的,需提交《就业变更审批表》。
以上材料缺失、无效或不完整的,服务期不满36个月的,暂停在基层单位就业或在基层单位就业不连续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建立学费补偿资格的,不予拨付学费补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