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条件
2021年8月10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启动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应用条件
参加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致残6个月。他们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中重度残疾人的照顾。
申请材料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参保人员填写《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伤残评定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连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残疾状况证明材料,包括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四)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
(五)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