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津贴领取期间单位变化是否影响津贴领取?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变动,缴费基数不同,是否影响津贴的领取?
生育津贴数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享受待遇期间更换单位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前六个月所有单位生育津贴标准加权平均计算发放,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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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4月份备案成功,预产期是10月份,8月份缴费一个月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吗?
支付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相关费用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承担。
具体情况看你的医保什么时候到账。建议您和您的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否则会影响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需要及时缴费,全款到账后才能享受。上述情况不影响10月份正常生育结算情况下的后期津贴发放。如果没有收到付款,就不能产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