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停保退出工作手续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60日内(实际领取期限为办理退出工作手续后两个月内),提供《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审核表/长春市就业(退出工作)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身份证到失业登记柜台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
长春失业保险标准:
自2021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标准比例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今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按照这个比例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调整。此次调整后,具体标准为: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9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