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8暖企业”
职业介绍补贴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8〕19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3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温暖企业八条”的通知(穗发〔2020〕1号)
二。应用条件
申请该项补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所在地)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委托管理和下属园区(以下简称本区域)范围内,在本区域内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分支机构在政策有效期内(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
(2)引进人员已与中小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并依法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含)。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征缴关系仍在企业。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广州市就业培训信息系统(http://gzlss . hrssgz . gov . cn/cas/log in)录入空岗位信息和求职者信息,匹配并出具就业推荐信,及时在系统中反馈就业介绍成功结果。
三。应用时间
补贴采用两种集中方式申请(2020年6月、2020年12月),应在企业为新招聘员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根据实际成功引进人数,给予每500元一次性就业介绍补贴,每所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五、申请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8暖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广州市黄埔区“8暖企业”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
(三)中小企业委托招聘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经推荐人签字确认的就业介绍推荐信息或中小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5)承诺书(附件3)(由聘用单位填写);
(6)接收确认函(附件4)。
下载门户:点击下载(见附件)
六。验收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窗口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凯通大厦4楼A区407-412窗口)
联系电话:82118773,82397171
电子邮件:lgjy001@126.com
七。接受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八。处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扣除公示所需时间和与区域外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如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期限的特殊情况。)
九。处理过程
(1)申报。每年集中申请两次(2020年6月,2020年12月)。应在企业为新招用员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向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那些申请在截止日期之后将不会被接受。
(2)审计。区就业中心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复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宣传。审核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拨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交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申请人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