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条件:
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恢复蔬菜生产,供应珠三角超市。
适用范围:
(一)列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或应急生产供应名单的蔬菜生产企业。
(2)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都在南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