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录取相关政策2022
[准入制度]
录取由相关接收机构负责。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制度,录取工作要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备案原则]
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填报的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已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但未被平行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按志愿规则投档。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由录取机构出具录取通知书。
[ 照顾录取和加分政策]
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免试,按平行志愿A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期间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生,档案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