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流程(社区居民):
1.社区居民在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由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填写《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下一结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其中,取得积分入学就医资格的0-7周岁未入学的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由其父母持本人居住证和《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就医审批表》到居住地社区办理。
失业人员还须提供其就业创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符合免除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听力、语言、视力、肢体残疾一至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一至四级的残疾人视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免除劳动能力鉴定)。
2.社区工作机构对个人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居民医保资格,办理登记手续后打印《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税)登记表》。
3.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社区居民凭上述表格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申报缴费期限内按照税务部规定的缴费方式(税银平台合作银行网点或网上缴费渠道)缴纳。具有豁免资格的被保险人在办理申报确认手续后,完成下一年度的保险业务,无需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