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单位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处理流程
1。现场处理
业务应用。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的文件等相关材料,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登记。
业务受理。①检查材料是否齐全;②检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业务审计。①检查材料是否合法合规;(2)审核是否符合处理条件;(3)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完成。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在系统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结果反馈。告知处理结果。
2。在线处理
业务应用。单位负责人员手工录入本单位首次参保登记相关信息,扫描相关材料,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业务受理。①查看网申材料是否齐全;②核对网上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业务审计。①检查材料是否合法合规;(2)审核是否符合处理条件;(3)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完成。根据网上申报核准的信息,办理单位的参保登记手续。
结果反馈。告知处理结果。
处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申请医疗保险登记。
可接受的材料
1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单位执照(根据单位性质另行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组织)、营业执照(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