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网络培训指南(试行)
指导思想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与教师培训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稳定、有序、规范地指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幼儿园)校长(以下简称“教师”)网上培训,提高网上培训实效,确保疫情防控和能力提升两不误。
基本原则
(一)紧迫性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在线培训要重点帮助教师解决在线教学中的技术问题,服务教师提高在线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和水平,为保证在线课程的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2)实用性原则。
为适应“停课学”的需要,以实际使用为基础,从教学实践、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在线教学技能、示范课程等方面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三)有效性原则。
构建完善的在线培训技术体系,营造优良的在线培训环境,引导教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参与在线培训,完善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实施建议
(一)科学合理的训练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有关高校在不降低教师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模式,尽可能将网上培训时间调整到上半年。同时,结合实际需求和现有条件,将部分集中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培训。可以进行实时在线培训需求调研,科学调整设计培训课程,将在线培训和集中培训有机衔接,构建横向沟通、纵向连接的立体化教师培训网络。要明确培训日程,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2)实用有效的培训内容。
各高校要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停课、教学、学习”的需要,从加强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的角度,及时调整优化本地和地方教师培训计划,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培训”的原则,结合不同学科、板块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开展网络平台使用、卫生防疫、网上教学组织实施、网上教研等应急培训。,重点开展在线教育教学相关实践培训,将师生心理辅导、视力保护、信息安全、教学知识和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在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常态化、专业化。
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控制实训平台和课程资源的选择。承担网络培训的机构应具备网络培训资质、培训平台完善、系统运行稳定,应优先选择承担过国家和省级教师网络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好、社会声誉高的优质培训机构。要严把课程质量关,加强意识形态属性强的课程资源内容审查。严格审查把关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民族宗教、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禁止任何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不一致的内容;禁止使用内容粗糙、质量低劣的课程资源,以保证培训质量。可以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教育学会、国家开放大学在线教师培训平台、北师大在线网站等优质、正规的课程学习资源开展培训。
(四)培训管理是全流程、立体化的。
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制定完善的在线培训管理和教学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在线培训各阶段的教学环节、内容流程和操作标准;成立包括项目领导小组、培训管理小组、教学指导小组和技术服务小组在内的管理服务小组。配合在线培训服务平台,结合备课、评课、班级管理等在线教育教学,进一步完善在线培训形式。培训过程应突出教师的参与,采用任务驱动、注重结果的在线培训形式。通过网络培训平台,采取技能培训、案例分析、研讨会、异构课堂、同行评价、专家和培训师指导等方式,提高教师网络教育教学技能。通过诊断演示、专题讲座、专题讨论、行动研究、成果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递进式系列在线培训活动,努力帮助教师解决在线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确保在线培训的高质量实施。
(5)评价反馈机制多元化、常态化。
或已计划开展在线培训的地区和高校,应建立多元化的在线培训反馈和评估机制,制定详细的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服务体系。要督促在线培训服务平台提供者通过多种形式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要建立应对危机和事故的预案措施,建立多系统数据自动更新和同步备份机制,建立健全应对黑客、病毒攻击、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训练安全顺利实施。应重视培训质量评估体系的建设。通过改进评估手段,从培训设计、培训资源、培训实施、培训平台、培训效果等维度进行满意度评估。强调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通过机构自评、学生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的绩效评价。
(六)学时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仍按“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培训项目按类型分别报送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中心两办”),由“三中心两办”汇总并报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培训活动的审核和实施。教师通过在线学习等方式参与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和研究。、继续教育学时均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纪〔2013〕2号)的规定,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按照“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进行学时审核登记,并可纳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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