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门诊开放通知
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开展,我中心自2020年2月24日起安排以下医疗服务:
一、普通门诊和专科门诊
1.医院区域的所有门诊服务将重新开放。儿科内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等所有普通门诊和所有专科门诊均开放(口腔内科除外,暂停开放)。
2、全面推行预约制,分时就诊,每位出诊医生实行限量预约。
二。急诊:24小时咨询。
三。发热门诊: 24小时咨询。
四。住院服务:
1.所有病房重新开放(除儿童医院2号楼和谭兆楼11号楼6个病房继续作为隔离病房和疫情备用病房,暂时关闭)。
2.所有非急诊入院的患者在入院前都需要完成新型冠状病毒咽拭子筛查。
3.为了控制人流,医院仍然禁止除家属陪同外的一切探视(陪同人员凭见证证明进入医院)。请理解并配合。
五、温馨提示:
1.请携带急诊信息和与家人预约成功的信息进入医院。
2.疫情防控形势在不断变化。请密切关注我院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通知及手机信息,及时获取门诊就诊最新消息。
3.请尽量通过我院“互联网医院”的相应专科进行在线咨询和会诊;请参考下面的“广州市妇女儿童中心网络医院指南”。
4.特殊情况需回院治疗的患者,请提前预约挂号,然后按照我院通知的专科门诊时间 回院治疗。请在以下事项上予以合作:
(1)请在去医院前进行网上实名预约。
(2)原则上每位患者只允许一人陪同。住院陪护要遵守医院的规定。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医院门口应遵循指引,自觉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我院安保人员及医护人员测量其体温及病史。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主动如实告知分诊护士。对不提供或隐瞒、谎报疫情相关信息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您是否有以下症状和体征:
①发热;②咳嗽、气短;③疲劳;④腹泻;⑤结膜充血
您是否有以下旅行或接触史:
①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省或其他重点疫区,或其他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过接触;
③发病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来自湖北省或其他重点疫区,或来自有报告病例的社区;
④家族中有类似症状的患者或密切接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