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地点:
城乡居民出生后6个月内已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可随时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局办理参保。
提示:
如果新生儿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投保,在缴纳当年保险费后,需要再次缴纳下一年的保险费。付款后请索要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