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退役士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企业招用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扣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度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计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少于计算的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大于计算的减免税总额的,以计算的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企业实际减征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少于计算的减免税总额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差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完不了的,不结转下一年扣。
扩展:
一、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3年内(36个月,下同)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扣除。限额最高可提高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应纳税额低于上述扣除限额的,减免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除限额的,以上述扣除限额为限。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满1年的,减免税限额按月折算。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二。用人单位未与退役士兵签订正式合同的,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现行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企业招用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月起,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必要证明,也是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可操作性的条件之一。所以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是享受不到相关优惠政策的。
三。2022年工作不满一年的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减免税限额如何计算?
答: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按月折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计算的减免税总额= σ。本年度每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工作月÷12×具体定额标准。
四。一个单位需要去大厅录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企业招用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无需备案、申报享受,并留存以下资料备查:1。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军人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军官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复员军人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复员军官证;2.企业与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今年企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工作时间表。
五、该政策的执行期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退役士兵司关于进一步支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创业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发布前,已征收的税款如何处理?
答:公告日前征收的相关税款,可在随后的月份中抵扣或退还给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