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流程
1.符合规定的,经办机构打印审批表一式两份,书记员和经办机构各持一份。
2.材料不齐全且能够补齐的,经办机构应当打印受理回执一式两份。书记员签字确认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经办机构将退还所有材料。
3.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由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条件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持一份。经办机构会将所有材料复印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