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托管怎么办理
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登录【/s2/】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S2/】( http://rsj.nanjing.gov.cn)
在“专栏”选择“南京市人才服务平台”(http://218.94.85.5:8315/ww/newindex.html),通过“办理档案保管手续”一栏办理;
二、手机进入“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点击屏幕下方的“文件办理”,在“我要办理”一栏进行查询。
延伸阅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传递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持有效的人才流动证件,向流动人员的原单位出具调转函。原单位应当在收到调转函后15日内,凭档案移交通知书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给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流动人员转入的人事档案必须完整,不得截留或批量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核实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移通知书》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移交的档案材料不完整或者不清楚的,应当要求原单位补齐或者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