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绿牌电动车还能开多久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超标”电驴能合法上路多久,是很多车主非常关心的问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条例》实施前已上牌的超标和老标车辆,实行过渡期和有效期管理,具体如下:
大绿卡过渡期:
临时号牌(即绿色大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旧国标,不在原广西登记目录内的车辆。《条例》实施前,已登记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计算,即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过渡期届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号牌。
小绿卡有效期:
旧号牌(即绿色小号牌)电动自行车为原广西登记目录内登记的车辆,其车辆经自治区质监部门确认,符合电动自行车旧国家生产标准。在《条例》实施前,已登记取得正式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号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十年,自车辆登记之日起计算。我市最早注册的绿色小电动自行车是2013年,有效期可至2023年;最近一次注册是在2019年,有效期到2029年。
号牌有效期届满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和城市道路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不再使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