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男职工+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了退休年龄,创新性地规定了延迟退休政策。
被保险人的退休年龄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下列情况适用特别规定:
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四十五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办理。女参保人员和失业妇女灵活就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发〔2001〕20号文件下发前曾为固定职工,或在国有企业职工岗位工作并依法终止劳动关系,或年满50周岁时,在用人单位职工岗位上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女职工退休年龄执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岁。
(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家明确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在本项规定的退休年龄和前款规定的退休年龄之间选择退休时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以延期退休。延迟退休的时间是至少一年。
国家对退休年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