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病假工资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吗
当然可以。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南京市职工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
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延伸阅读:南京最低工资包括什么
南京的最低工资包括五险,但没有一金。
以下各项不属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