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活垃圾的标志分为以下四类:
垃圾分类新国标十一种垃圾中有四种。
可回收利用是指适合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来自家庭来源的危险废物,包括灯具、家用化学品和电池。
厨余垃圾是指含有有机物的易腐烂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