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限购政策
根据太原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落实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控制现房短期交易转让等措施。
意见明确,太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对在本市六区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六区无房且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每月连续6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六区限购1套住房。对在城六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城六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城镇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每月连续6个月缴纳)的非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城六区购房。
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太原已明确,将加强商品住宅价格调控。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明显偏离土地成本和开发建设成本的开发项目,暂停核发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