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伤保险缴费
合肥工伤保险支付
2020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
每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085.05。
缴费基数下限为:3017.01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上一年度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支付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温馨提示:
1.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2.当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之和。总的来说,工资总额不是针对某一个员工的,而是针对雇主雇佣的所有员工的。
4.员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各种工作岗位的员工,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
支付比例
第一至第八类分别为行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其中,一级行业分为三档,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120%和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上浮120%、150%或下浮80%、50%。
付款金额
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费率的乘积。
付款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